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民革 >> 博爱民革

律师收神秘来信 写信者曾因不懂法成了诈骗犯

2017/05/21 来源: 省委会社会服务处
 

“您好!对于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人,我只能用写信的方式,向您表示感谢!”最近,浙江省律师协会收到了一份陌生来信。这封感谢信,是由一名因诈骗罪被判入狱的人在出狱之后写的,讲述了一个因为不懂法律而走上犯罪道路,又因为及时的法律援助而回归社会的故事。

“我叫赵某(化名),在2015年底因为涉嫌诈骗犯罪被杭州西湖区公安机关抓获。”信不长,只有五六百字,写在一张从练习本上撕下的纸上。字写得歪歪扭扭,有多处涂改,一些地方看不太清楚,但字里行间可以看出诚挚的谢意。

故事的主角赵某,在福建打工时认识了同乡小张(化名)。因为是老乡,两人私底下的关系比较好,常会在一起说说话。有一天,小张突然告诉赵某有一个赚钱快、还不费劲的“活儿”,问他要不要试试。不懂法的赵某在小张的劝说下,开始走上歧途。

事实上,这是一个跨国性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向新加坡等地出售淫秽视频,同时伪装成有钱的单身汉,以愿意‘做上门女婿’,骗取新加坡当地女方的信任,然后以各种理由骗取对方的钱财。事发后,中、新两国警方相互合作,抓住了这批犯罪嫌疑人。

被逮捕回国后,赵某感到非常无助。他在信里写道:“我文化程度不高,家里的经济条件又比较困难……被抓进去后,不知道外面的情况。”

就在这个时候,有关部门根据赵某的情况,按照《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指派了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民革工作总站天建法律援助站为他提供法律帮助。民革党员、浙江天建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建明接受案子以后非常重视,多次联系赵某的家人沟通案件情况。赵某在信中回忆了当时的经过,看得出当时他的心情非常激动。他在信中说:“(徐律师)把我的情况情况告诉了我姐姐,也把姐姐的关心传递给我,让我在看守所这段时间有了依靠。”

其实,赵某不知道的是,由于案件情况复杂,为了他这个“陌生人”,徐建明还曾特地还飞往新加坡调查取证。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徐建明全程没有收取他任何费用。他是事后才了解,法律援助律师提供的服务都是无偿的,而徐建明的专业性也让他非常敬佩。

后来,赵某被西湖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赵某接受了这一判决,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忏悔:“我之所以走到这一步,是因为当时太无知,轻信他人,想通过违法手段获取金钱。因为自己法律意识薄弱,才给被害人及其家属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我知道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在信的结尾,赵某写道,“为更多像我一样误入歧途的人提供法律援助,让我有了重新做人的机会。”希望有更多的人通过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遵法知法守法用法。

相关链接:【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民革工作总站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是让困难群众获得社会正义的重要制度之一。

民革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多党合作制度中的参政党,社会法制是其特色和优势,20147月,民革浙江省委会与省司法厅合作,将民革法律援助咨询服务纳入政府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成立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民革工作总站,下设天建、大宇、泽大、金道4个援助工作站,并在全省11个市委会、16个县(市、区)级民革组织建立了民革法律援助工作站,常年不断地开展法治调研以及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包括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制宣传、法制文艺演出、大墙帮教、法律体检、法律顾问、文澜讲坛、党员律师委员工作室、法治在线以及开展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

编辑:杨沛林

要闻速递

更多

地方动态

更多

民革人物

更多

版权所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浙江省委员会
未经允许不得从本网站转载资料及信息,如获允许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地址:省府路省府大院五号楼 邮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053884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4079号
技术支持: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