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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法律援助事业的天空无比灿烂

——记嘉善县法律援助中心民革法律援助工作站副主任卢军律师
2018/01/10 来源:

  民革党员卢军200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从事律师职业后,致力于金融法、公司法、合同法等与企业相关的法律研究,办理了众多刑事、民事、行政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经验。所办理的案件涉及金融、婚姻、继承、债权债务、损害赔偿、经济合同纠纷、房地产、刑事辩护、劳动争议等方面,为委托单位及个人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业以后,卢军律师先后担任嘉兴市律师协会理事、民革嘉善县支部委员、第十三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嘉善县委员会委员、嘉善县第一届图书馆理事会理事、嘉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时系多家规上企业和金融机构及嘉善县司法局、民族宗教局、史志办、征收办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此期间卢军律师获得了嘉兴市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嘉善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嘉兴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论文二等奖、办理的《朱某某非法拘禁案》入选嘉善县十佳优秀诉讼案例、嘉善县打击整治多发性侵财犯罪行动先进个人、嘉兴市优秀公益律师、办理的《残疾人许某(女)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入选“嘉兴市优秀公益案例”、嘉善县“百姓课堂”教育活动“优秀讲师”、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二等奖、民革嘉善县支部年度优秀党员、嘉善县优秀政协委员、嘉善县第八批优秀专业人才、嘉兴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014年7月28日,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嘉善县法律援助中心民革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在浙江卢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浙江省范围内的首个法律援助中心民革工作站。工作站的工作宗旨是:依托嘉善县法律援助中心承办各类援助案件。

  工作站自成立以后,即依据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和工作宗旨,为社会上的各类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至目前为止,工作站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60余起,免费解答各类法律援助咨询近千场,开展法制宣讲活动30余场。

  2015年4月2日经嘉善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嘉善县法律援助中心民革工作站指定副站长卢军律师,办理了张某某涉嫌盗窃罪的法律援助事宜。

  接到指派后,承办案件的援助律师便在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经会见、询问后,援助律师发现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同时经过几次会见和说服劝导,张某某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有极强的悔罪表现。据此,援助律师在侦查阶段即为张某某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并得到了批准。

  随着案件的逐步发展,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援助律师查阅、复印了和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结合相关刑事法律、法规,从证据角度分析了案情。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盗窃行为勉强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相对较小,在案发后,张某某已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罪行,大部分赃物已发还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较小。据此,援助律师再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通过耐心细致的进一步说服劝导,张某某进一步认识到了自己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表达了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气。

  援助律师在认真听取了张某某的意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符合《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诺干问题的解释》的关于免于起诉的规定。援助律师在综合了案件整体情况和征询了犯罪嫌疑人张某的意见后,向嘉善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有关犯罪嫌疑人张某的《相对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嘉善县人民检察院在综合案件情况的基础上,最终作出了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在这起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整个社会,特别是和法律援助相关的各个部门,用自己的行动在诉说着这样的一种理念:即便是罪犯或者称犯罪嫌疑人,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应当并且值得努力维护,这是法律公平、正义的一种体现,这是法治的阳光照耀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的具体落实。对任何人,法律在彰显它刚性的同时也展现出人文关怀的柔情。同时,因张某某系未成年人,小小13岁的年纪便独自一人在外打工,家庭学校教育的不完整使其行为产生了偏差。对其合法权益的保护,更体现出法治社会的宽容性。拯救一个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偶然犯罪的的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法律援助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在这样的法治理念的驱动下,最终使得案件有了一个相对不起诉的良好结果。

  另外,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援助站的实习律师也适度参与了整个案件的全部进程。这为实习律师、青年律师的成长也营造了良好的空间,对他们理解民革、支持民革,以致于愿意在合适的时候申请加入民革,都是一种有益的影响。

  案件承办完毕后,卢律师和实习律师都颇有感触。从金钱的回报率上来说,与代理动辄上万的民商事案件相比,法律援助案件看上去是个高付出低回报的工作,案件的困难程度和想为当事人解决讼累的迫切心情始终横亘在眼前。但是,对于法律工作者而言,判断一个案件的价值,金钱从来不是唯一的标准。以谨慎地态度无差别地对待法律援助案件和非援助案件,是对每一个法律工作者内心和执业操守的双重考验,严谨地捍卫自己对法律的信仰。

  嘉善县民革法律援助站的全体工作人员和卢军律师坚信:民革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天空,将随着依法治国伟大方略的逐步深入,变得更加无比灿烂。从事民革法律援助工作站援助工作的民革党员律师,也将因此而感觉无比自豪。民革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这份工作,对民革党员律师来讲,艰辛和努力并肩,责任与骄傲齐飞。

编辑: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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