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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60年(六)

2009/04/29 来源:民革浙江省委员会

第六章 加强参政党建设发挥参政党作用
第一节 中共中央《意见》的制定
 
    一、制定《意见》的过程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长期革命与建设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民主革命时期,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共同奋斗,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了贡献。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进一步健全和发展,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毛泽东提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后,中国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和政治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中国的多党合作进一步发展,在活跃国家政治生活,维护安定团结,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1979年10月,邓小平在接见出席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时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这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方针。”
    维护和发展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在新的历史时期共同的神圣职责。198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13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次大会系统论述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首次明确提出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肯定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并把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共十三大结束后,中共中央于11月14日举行党外人士茶话会。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在发言中普遍反映,十三大提出的“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的理论”论断,对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作了正确定位,它是制定“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依据。他们还谈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党派的作用更加明确了,任务、责任更重了,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应做到制度化、法律化。中共十三大以后,各民主党派更加关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问题上,显示出更高的政治热情。
    为使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1989年1月2日,邓小平在一份文件上批示“可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成员要有民主党派的),专门拟定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并在一年内完成,明年开始实行。”根据邓小平的这一指示,一月中旬中共中央邀请各民主党派中央领导人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共同组成一个专门小组。专门小组成立后,经过多次研讨,最后由中共中央统战部起草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初稿。民革中央主席朱学范参加了文件的研讨和起草工作。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根据以江泽民为核心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专门小组对文件初稿又进行了几次重要的修改,更加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环等受中共中央委托,正式征求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负责人以及无党派人士的意见。
    12月30日,中共中央邀请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及无党派人士进行座谈,再次征求对文件初稿的意见。座谈会由总书记江泽民主持,与会者一致对这个文件表示赞同和拥护。会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中共中央(1989)14号文件的形式下发各中共党委执行,并于1990年2月8日全文在《人民日报》发表。
 
    二、《意见》的基本精神和意义
    中共中央《意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我国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的国情出发,深刻地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长期实践的经验,科学地阐明了坚持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理论原则、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突出了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作用这两条主线,是指导新时期多党合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基本精神是:第一,它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第二,它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它首次提出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个概念。这种新型的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一个创造,是中国革命和建设长期历史发展的产物,符合中国的国情,它根本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不同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一党制。它既摒弃了资本主义国家多党制互相攻讦、互相倾轧的弊病,又防止了一党专制,将一党领导和多党合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国家进步,既充满活力又富有效率,走出了一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新路子。第三,它明确指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重申“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共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强调中共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中共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民主党派享有在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第四,它明确规定了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中的地位,不是执政党,也不是在野党,而是参政党。《意见》指出,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共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第五,它明确了民主党派实行监督的总原则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中共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且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
    此外,《意见》还提出和阐明了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五个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一)加强中共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与协商;
    (二)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作用;
    (三)举荐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
    (四)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
    (五)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中共中央《意见》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几十年长期合作实践经验的结晶,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意志,是双方在新形势下合作共事的行动准则。《意见》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走向完备、规范和制度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向前发展。这对于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维护社会的稳定,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民革学习贯彻《意见》的情况
    中共中央《意见》发表后,民革各级组织立即进行了学习和讨论,表示完全拥护和坚决贯彻执行。朱学范撰文指出:“这个文件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我们民主党派的一件大事。”“贯彻执行这个文件,民主党派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民革将推动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文件,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自觉地把文件的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民革中央机关报《团结报》发表题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重要保证》的社论,指出“当务之急是要认真地学习领会,切实地遵守执行”。1990年2月13日至18日,民革第七届二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要议程就是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意见》。会议指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是民革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当前,首先要通过学习文件,在全党广泛深入地开展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教育,把大家的认识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同时,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把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在提交全会审议的中央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指出,中共中央《意见》是建国以来关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第一个全面系统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要通过学习文件在以下几个问题上统一全党认识:(一)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共产党亲密合作,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包括民革在内的各民主党派在斗争实践中所一致作出的正确选择;(二)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三)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这个大格局中,共产党是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同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四)加强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是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个重要条件。
    2月17日,民革中央召开各省级组织主委会议。就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意见》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措施。
    各级组织和民革党员在学习讨论中一致认为,《意见》的发表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并将大大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意见》进一步阐明了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作用。随着民革政治地位的提高,民革的历史责任也更加重大了。我们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发扬民革与中共亲密合作的优良传统,为坚持和完善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节 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一、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目标
    1989年底,中共中央发表《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确定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及其任务和作用,给民革以极大的鼓舞和激励,增强了民革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民革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发挥组织的潜力,在更加广阔的领域内,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1990年底,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提出今后10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任务和指导方针。
    1992年初,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视察时发表了重要谈话,对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了精辟而深刻的论述,大大丰富和发展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这篇谈话,对于鼓舞全国人民的斗志,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起了极大的推动和指导作用。
    同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14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这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会。大会总结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伟大实践的经验,部署了20世纪90年代的战略任务,作出了“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决策;大会科学地概括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明确了这一理论在全党全国的指导地位,确定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大会第一次提出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这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它对我国整个90年代乃至21世纪振兴中华的宏伟事业产生了重大和深远的影响。
    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谈话的发表和中共十四大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也为新时期各民主党派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强大动力,极大地增强了各民主党派的生机和活力。
    新形势下,民革面临新的任务。中共十四大闭幕后,民革召开中央常委会议,学习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号召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把思想统一到中共十四大精神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坚决遵循“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更好地履行参政党的职责,积极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会议强调,要以中共十四大精神为指导,保证开好民革第8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创民革工作的新局面。

 

 
    二、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
    1992年12月14日,民革第8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607名。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是:以中共十四大精神为指导,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动员全体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参政党的作用,为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和促进祖国统一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尉健行在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的贺词。民建中央主席孙起孟代表其他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在会上致贺词。李沛瑶代表民革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作了题为《学习和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进一步开拓民革工作新局面》的报告。
    中共中央的贺词指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立以来,继承、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走过了一条爱国革命的光荣道路,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民革同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团结合作、并肩战斗的岁月中,建立了深厚的情谊和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的密切关系,是中国共产党久经考验的亲密战友。贺词重申,民主党派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无论是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还是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各民主党派都肩负着光荣的职责。我们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不断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贺词说,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是人民的要求,历史的必然,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民革同台湾、港澳和海外的各界人士有着广泛的联系,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事业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相信这次大会将掀开民革历史新的一页,进一步推动民革的各项工作开拓前进。中共中央的贺词给全体与会代表极大的鼓舞,也为开好这次大会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李沛瑶在工作报告中对民革第五次代表大会以来13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提出以下几条经验体会:
    (一)推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增强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是新时期民革工作继续沿着正确的方向开拓前进的根本保证。
    (二)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明确民革在这总格局中的地位、任务和作用,在这前提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才能正确发挥民革作为参政党应有的作用。
    (三)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吸取新的丰富的营养,是民革组织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基础。
    (四)正确处理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的关系,使它们密切结合,互相促进,是民革工作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
    (五)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快民革参政党建设和年轻化、知识化的步伐,是民革自身建设的迫切而重要的任务。
    李沛瑶在报告中指出,为了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民革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在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共十四大精神,把全党的思想统一到中共十四大精神上来。这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进一步开拓民革工作新局面的先决条件。
    第二,全面贯彻执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多做实事,推动民革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并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三,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积极促进祖国统一。要大力开展海外联谊工作,继续促进海峡两岸的“三通”和各方面的交流,特别是经济合作,并为过渡时期香港、澳门的稳定和繁荣贡献力量。
    第四,要从90年代乃至21世纪的需要出发,切实加强组织建设,保证民革顺利地逐步实现新老交替,后继有人。
    大会修改了民革章程,在新章程总纲部分提出现阶段的政治纲领是: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遵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动员全体党员,团结所联系的人士,发扬孙中山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发挥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为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促进“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在这次大会上,朱学范请求辞去中央主席职务,大会同意他的请求,并一致推举朱学范、侯镜如、孙越崎为民革名誉主席,贾亦斌、赵祖康为名誉副主席。
    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在八届一中全会上,李沛瑶当选为中央主席,彭清源、徐起超、李赣骝、何鲁丽、沈求我、周铁农、童傅、程誌青、胡敏当选为中央副主席。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孙越崎代表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向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作的工作报告。大会推举出由155位老同志组成的新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谭惕吾在12月22日举行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会议并推举廖运周、覃异之、方少逸、张素我、张克明、邵恒秋、顾毓瑔、吴京为副主席。
    民革八届一中全会通过朱培康为民革中央秘书长。
    民革八届中央第一次主席会上,推举彭清源为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

 

 
    三、大会的特点
    民革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中共十四大以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时刻召开的,它肩负着贯彻落实中共十四大精神,动员全体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面开创民革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任务。因此,它是继民革五大以后又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这次大会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它是确立民革参政党地位后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精神,明确指出加强参政党的建设和发挥参政党的作用是民革的双重任务,提出要按照中共中央《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参政党的机制,努力提高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二,大会总结了民革五大以来13年的基本经验。这13年,是民革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上来的13年,是民革历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时期。民革的全国代表大会对这样较长时期的工作进行全面、深刻、系统的总结,以前是没有的。这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对全党进一步做好以后的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第三,大会根据中共十四大精神,明确提出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民革工作的指针,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民革各项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多作贡献。这些内容被写进民革章程中,成为全党必须遵循的行动准则。从这次大会开始,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被确定为民革在新时期一切工作的指导思想。
    第四,大会在实现中央领导机构的新老交替与合作方面迈出了较大步伐,废除了领导职务终身制。一批老同志退出中央领导机构,一批年富力强的新人进入中央委员会。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成员平均年龄579岁,比上一届有所下降。其中9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比上届提高11个百分点;具有高级职称的占66%,比上届提高21个百分点。新当选为委员会主席的李沛瑶,时年59岁,是民革成立以来最年轻的一位主席。主席、副主席的平均年龄为618岁,比上一届下降75岁,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9人具有高级职称。新当选的39名中央常务委员也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平均年龄622岁,比上届降低27岁。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基本上达到了中央领导班子新老合作交替、逐步实现年轻化的预期目的。中央领导机构成员在年龄和知识结构方面的明显改善,体现了民革自身建设的成果,表明了民革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后继有人,从而使民革的工作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一次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贯彻14号文件的大会。会议确定了民革加强参政党的建设,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并在中央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会议开得十分成功,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信心、明确任务的目的,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的会议。大会所取得的积极成果,为开拓90年代民革工作的新局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三节 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责
 
    一、参加政治协商
    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早在建国前夕就已经开始,建国后这一做法逐步形成制度,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一个优良传统。作为执政党的中共,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都要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行反复讨论、协商,使决策建立在民主的、科学的基础上,避免片面性。同时,民主党派代表和反映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通过充分的协商,取得一致的意见,使党的决策能代表更多的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这样就能团结更多的人,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奋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这个传统得到大力发扬。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发表以后,对协商的内容、方式、时间等做了具体规定,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进一步走向经常化和制度化。
    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序言中。它表明这一符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已经具有法律的保证。
    1989年6月28日,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通报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情况。江泽民、李鹏、乔石、姚依林、宋平、李瑞环出席了座谈会。新当选的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继续坚持改革开放,继续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民革中央主席朱学范在座谈会上说,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刚刚闭幕,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同志就同我们见面,生动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真诚合作、肝胆相照的关系,令人感动。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民革的今天;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民革才有前途。这是历史得出的结论。
    从80年代中期开始的长江三峡工程论证工作,是一件为国内外所关注、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为此曾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论证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民革中央副主席孙越崎在应邀出席这些会议时,多次发言力陈自己的观点,并提交亲笔撰写的3万言意见书。他这种对人民的事业极端负责的精神和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以及他无私无畏、坦荡赤诚的品格,赢得人们广泛的尊敬。江泽民总书记称赞孙越崎是一位卓越的爱国老人,共产党的亲密诤友。
    1994年4月,李岚清副总理在中共中央统战部召集会议,就《教师法》征求民主党派的意见。1996年2月,李鹏总理在国务院召开座谈会,再次征求对《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的意见;同年9月,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前夕,中共中央邀请民主党派领导人座谈,就《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征求意见。民革中央领导人在参加这些会议时,就所协商和讨论的问题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积极履行参政党的职责。有不少意见和建议得到吸收和采纳。
    从1989年下半年至1997年,即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主持中央工作以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或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已达100余次。协商、讨论和通报的内容包括中共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共中央全会讨论决定的一些重要文件、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重要的法律法规、国家领导人选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名单、中共主要领导人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所作的重大决策,以及国际国内形势的分析和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等等,都在形成草案时就交给民主党派征求意见,而且已经形成一种制度。这种团结合作、肝胆相照的关系,在世界政党史上是从未有过的。

    二、在人大、政协发挥作用
    八届人大期间,民革党员中共有各级人大代表1294名,其中全国人大代表50名,4人担任全国人大常委,李沛瑶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省级人大代表220人,7人担任省级人大副主任;地、市级人大代表596人;县及县级市人大代表428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的民革党员,在人大中以人民代表的身份,依照《宪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加各项工作和活动。
    发挥立法与执法检查的作用。担任全国人大常委的民革党员,积极参与国家法制建设,先后参加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法律草案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澳门基本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儿童保障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等。
    1995年,李沛瑶率全国人大禁毒考察团到云南考察禁毒情况,事后向人大常委会作详细汇报,并提出自己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设想和建议。1996年9月,彭清源率领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赴甘肃省检查劳动法执行情况,对执行中的问题提出了意见。
    八届全国政协期间,民革有各级政协委员5843名。98人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其中28人当选全国政协常委,侯镜如当选第八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96年3月,全国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增选何鲁丽为全国政协副主席;省级政协中有民革党员843人,其中22人担任省级政协副主席;地级市政协委员2798人,县及县级市政协委员1597人。担任各级政协委员的民革党员,在人民政协的各项活动中,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在政协大会上发言和提交提案是民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共中央《意见》公布之后,民革中央向各级组织发出通知,要求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党员,在人大、政协开会之前,事先进行调查研究搜集有关资料,预作提案、发言的准备。民革每年还专门发出信函,向一些学有专长的民革党员征集参政议政的建议及提案,并就中共中央和政府的一些重大方针政策,适时地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这些活动为民革更好地参政议政起到促进作用,民革组织和委员个人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意识,责任感和使命感明显增强,提案数量逐渐增加,内容涉及广泛,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
    1994年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民革中央科教文卫委员会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关于发展民办教育若干政策的建议》的提案,受到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国家教委的重视,并在1996年召开的全国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会上被评为优秀提案。
    1995年全国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民革中央和民革组委员提出的《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实现每周五天工作制》等提案,受到了有关方面的重视。李岚清副总理听取了关于民办教育的发言之后,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国家科委对民革提出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建议十分重视,特地派人到民革中央机关现场办公,进一步听取意见。
    在1990年以来的历次全国政协会议上,民革都以组织名义作大会发言和提出提案。这些发言和提案,都是在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经过认真讨论、论证后提出的。发言和提案内容涉及农业、工业、祖国统一、科技、教育、计划生育、环保、卫生、文化、经济、社会治安等领域。
    1996年,民革中央和民革组委员在全国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对证券纠纷与犯罪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的建议》、《关于爱惜水资源保护长江的建议》;1997年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经济转轨时期农技推广队伍建设问题的几点建议》、《关于建立与实施正规的青少年义务社会服务制度的建议》均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好评。
    民革地方各级组织也都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提出一批有分量的建议,受到中共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如北京市委会《关于恢复和重建街道文化站的建议》、吉林省委会《关于玉米深加工的建议》、山西省委会《关于继续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建议》、上海市委会《关于上海在发展第三产业中亟需注意规模结构的问题》等,都被评为当地的优秀提案。这些意见和建议,既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同时也为树立民革的形象和扩大民革的影响起了很好的作用。
    参加政协组织的视察、调研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是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又一形式。进入90年代以来,这项工作开展得日益活跃。
    1993年11月7日,李沛瑶参加了包括各民主党派中央领导人在内的考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和移民的活动。这次考察活动开创了对重大工程项目决策、实施过程中继续进行协商的先例。考察结束后,国务院总理李鹏主持座谈会,听取了参加考察的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
    1994年4月、1995年4月和1995年8月,李赣骝先后数次率领或参加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人口问题研究组赴河北、黑龙江等地就人口问题进行考察,并向全国政协提交了相应的报告和建议,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1994年7月、1995年11月和1996年5月,各民主党派中央、工商联领导人先后赴山东、江苏、上海以及京九铁路沿线地区进行联合考察,发挥群体优势,对山东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与建立苏州工业园区;加强浦东开发、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教育,进一步发挥上海的“龙头”作用,带领长江流域更广大的内陆地区经济发展以及京九铁路沿线地区经济的开拓等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民革领导人李沛瑶、彭清源、李赣骝、沈求我参加了考察活动。
 
    三、担任政府和政府部门领导职务的党员尽职尽责
    民主党派党员担任国家和政府的领导职务。这是实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种合作有利于巩固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有利于各民主党派的健康发展和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它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施展聪明才智,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祖国和平统一事业,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中共中央对于这项工作一贯给予高度的重视。
    1989年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统战部发出了《关于选配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是全党的一项重要任务》的文件,对有关措施和步骤作了原则规定。
    1990年7月14日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中,再次提出要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选拔符合条件的党外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
    至1996年底,民革党员在各级政府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有228人,其中省(部)级4人,地(市)级14人、司(厅、局)级17人,县(处)级193人。他们勤勤恳恳,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努力工作,与本部门的中共领导干部和其他干部团结合作,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在自己的岗位上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参加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会议,参与制定方针政策,是民革发挥参政作用的重要形式。进入90年代以来,民革中央领导人多次应邀参加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参与了宏观经济调控、三峡工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反腐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的讨论和研究。
    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与协商,是民主党派反映社情民意,就专业性问题提出建议的一条重要渠道。民革与国家教委、对外经贸部、劳动部、国务院港澳办、侨办以及对台办等保持着经常的联系,许多重大问题如关于发展民办教育、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等,民革都参与了讨论研究,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意见》发表后,民革与中宣部、广电部、文化部、新闻出版署等也建立了联系。民革被邀请参加了思想宣传、新闻出版等有关问题的研讨。
    在各级政府担任参事,被聘为各级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税务检查员和土地监察专员的1100多名党员,以及参加财务、税收、物价、廉政大检查的党员,都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为加强民主监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参加国事、外事活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重大国事、外事活动,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民主党派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具体体现。中共中央和国家主要领导人迎接国宾、举行国宴或会见外国一些政党领导人时,邀请有关民主党派领导人作陪;出国访问时,邀请民主党派领导人参加;国务院召开的或国务院主要领导出席讲话的有关专业会议,也邀请有关民主党派领导人出席,这些做法,近几年已经逐步形成了经常化和制度化。民革中央领导人多次参加这样的活动。李沛瑶曾多次以全国人大领导人身份会见了来中国访问的一些外国友好团体,如奥地利人民监察院代表团,西班牙人民党政治家代表团,老挝世界和平与国际团结友好委员会代表团,几内亚和平友好团结理事会代表团等。
    担任全国人大常委和全国政协常委(包括一部分委员)的民革党员,不少人参加过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组织的国际友好交往活动,为增进中国与各国人民的友谊,维护世界和平贡献力量。
    1997年6月30日,何鲁丽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随同江泽民前往香港,出席香港政权交接仪式,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亲密合作的关系。

 

 
    四、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到关键时期,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工作也由于《意见》的颁布而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民革自身也进一步明确了作为参政党的性质和任务,大大提高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参政议政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参政议政工作逐步纳入经常化、计划化的轨道,民革工作推进到一个新水平,开创出生机勃勃的新局面。
    民革八大以后,中央成立了经济委员会、科教文卫委员会和祖国和平统一促进委员会,作为中央参政议政的参谋和助手。各级地方组织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以加强参政议政工作。
    民革各级组织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了一批有分量的建议,受到中共和政府部门的重视,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1992年,民革调研组就我国跨世纪的特大工程“南水北调”工程,深入五省二市进行考察,最后向中共中央送交了《关于南水北调工程应当及早上马的建议》。这个建议得到国家计委的高度重视。1994年6月,国家计委召开“南水北调”方案论证会,特邀民革代表参加,并在大会上发言,民革的《建议》还作为文件印发给与会代表参考。
    1993年,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货币与信贷投放过猛,零售物价、生活费用及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较快,通货膨胀压力增大等严峻的金融形势。民革中央经济委员会针对这一形势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时组织北京、天津、上海和深圳四个市民革的有关专家,进行了深入调查,经过反复研讨,提出了《关于抑制当前我国出现的通货膨胀趋势的几点建议》,送交中共中央。副总理朱镕基在有关会议上两次对这一建议给予了充分肯定。
    1994年4月至5月间,李沛瑶受中共中央领导同志的委托,率队对四川、云南、贵州、广西、湖南五省(区)22个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考察,经过分析研究,向中共中央提出《关于搞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几点建议》。中共中央领导同志亲自批示认为报告提出的问题很重要,也很有见地,并交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
    1994年11月,民革中央组织东方大港建设问题调查组,对东方大港的规划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向中共中央提出了《东方大港的崛起亟应早日决策》的建议。中共中央办公厅在给民革中央的复函中认为“所提出的意见是适时和重要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结合你们的建议,进一步做好长江三角洲港口布局规划工作”。国家计委已决定,将上海、宁波、舟山三个港组合,优势互补,建设成为新型的国际枢纽港。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为了掌握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和改革的进展情况,推动这项工作的进程,1995年5月,民革中央领导人率领有关同志并约请国家体改委社会保障司、劳动部保障司和社会保障研究所等单位的有关同志到四川、陕西、上海调研,通过座谈考察,掌握了大量信息,提出了《关于深化养老保险改革的初步建议》,送交中共中央和国务院。
    针对农村科技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民革专家组先后到北京、湖北、河南、安徽、山东等地农村进行调研,向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农村基层科技推广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民革中央还开展了对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来源问题、加快珠江航运建设促进流域经济发展问题、建立青少年义务服务制度问题的调研,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各地方民革组织也都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自己的建议,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贡献。北京、天津两市委会联手,连续3年提出的《以金融为龙头促进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投入实际运作之中。自1990年以来,民革天津市委会在天津市统战系统1至3届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中,有17篇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名列系统前茅。上海市委会自1992年换届以来,共提出93件提案,其中7件被上海市政协评为优秀提案。湖南省委会的参政议政工作也很有成绩。山东省和河北省委会针对当前的开发区热、房地产热、土地管理失控造成耕地大量减少的情况,分别提出了加强土地管理、控制国土流失的建议。福建、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省委会分别就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勤政、廉政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广东省委会就如何促进省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防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论证,形成了《关于发展广东高新技术产业的意见》和《加速发展广东信息产业的意见》,这两个意见均被省政协评为当年的优秀提案。农业和农村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云南省委会多年来一直将它作为参政议政的主攻目标。他们提交的《大力发展我省战略农业的建议》、《稳定农业优惠政策、继续加大我省农业投入》等一系列有关农业的重大提案,受到中共省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实行跨省、市联合,沟通信息,取长补短,为发展区域经济作贡献。自1992年以来,沿长江17个城市的民革组织抓住长江这一我国经济发展的“热线”,先后多次召开“沿江17个开放城市经济研讨会”。环渤海地区是我国继珠江和长江三角洲之后的跨世纪经济增长的“金三角”。1996年7月,环渤海地区的5省(区)11市的民革组织召开了“促进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研讨会”,就共同关心的区域性经济发展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向中共有关部门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90年代,是民革开展调查研究最为活跃的时期,也是参政议政工作成绩最显著的时期。在1996年底召开的全国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会上,共表彰优秀提案125件,其中民革提出的提案占6项。
 
    五、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贡献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获得极大的解放,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整个国家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为了保持这来之不易的局面,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维护社会和政治的稳定,已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就说过:“没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能安下心来搞建设。”以后他又多次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江泽民也强调指出:“没有政治稳定,社会动荡不安,什么改革开放,什么经济建设,统统搞不成。”长期以来,民革一直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求全党正确认识形势,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充分发挥参政党的作用,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为维护大局的稳定作贡献。
    民革各级组织在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责时,注意和维护稳定的工作结合起来,除了在各种协商会、座谈会上发表意见、反映社情民意以外,还就一些与社会政治稳定有关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中共和政府部门提出建议。例如,山东省委会就曾经提出《关于平抑市场物价保持社会稳定的建议》,指出:“为了我省能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必须做好稳定物价的工作,抑制通货膨胀。物价平、人心稳、社会安,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就会顺利进行。”新疆区委会在《关于加速和田地区经济发展促进脱贫致富保持社会稳定的建议》中指出:“经济发展是政治稳定的基础和保证。和田地区的贫困落后状况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是会影响该地区的政治稳定的,也会给民族分裂分子找到口实。”这份建议就如何发展和田地区的经济提出了具体意见。甘肃省委会1992年提出《关于预防和治理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建议》,受到该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高度重视。此外,还有不少民革组织就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搞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强化失业保险制度、减轻农民负担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对这些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表示了极大的关注。
    为下岗职工排忧解难,为再就业工程贡献力量,是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在这方面民革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各级组织在做好党员和党员亲属中下岗职工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安排好生活、寻找再就业机会的同时,利用自己所办的学校为下岗职工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班,为他们再就业创造条件;有的利用所办的咨询机构向下岗职工免费提供咨询服务;一些办有经济实体的民革党员,则通过直接吸纳下岗职工进入自己的企业,或者出资帮助下岗职工开辟新的就业渠道的方式,来尽自己的社会责任。这些为下岗职工办实事的做法,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
    近几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不同社会集团之间利益关系发生变化,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也更加繁重。民革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号召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在复杂情况下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对待前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自觉抵制各种不利于稳定的错误言行。民革中央一再要求各级组织以高度的责任感及时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在群众中多做宣传解释、团结鼓劲、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的工作,把大家的积极性引导到完成改革和发展的任务上来,引导到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上来。

第四节 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一、智力支边扶贫和社会咨询服务
    智力支边扶贫,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创举,是实现邓小平提出的第二步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在新时期实现工作重点转移,积极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具体体现。
    1991年底,民革中央将贵州省纳雍县定为重点扶贫联系对象,民革中央根据“因地制宜、扬长避短、抓住重点、注重实效、量力而行、持之以恒”的方针,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一)抓住重点,发展教育事业。1992年民革中央机关干部捐资1万元,资助纳雍县姑开乡陶家寨的失学儿童。以后在民革中央的帮助下,陶家寨建起了第一所完全小学,全寨适龄儿童都入了学。到1997年,民革中央通过各种渠道,帮助筹集社会资金近百万元人民币,在纳雍县建成8所希望小学。民革贵阳市委会还派出优秀教师组成讲师团,到纳雍县帮助培训师资,提高教学水平。1997年,民革中央向国家教委呼吁,请求帮助纳雍县建一所现代化的民族中学,要求把该县列为国家教育扶贫工程试点县。
    (二)集中力量,走科技兴农之路。1994年国务院提出《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后,民革的扶贫工作也加大了力度,工作进一步深化,取得的成效是明显的。
    纳雍县山高坡陡,人多耕地少,不少农民达不到温饱水平,民革多次组织专家前往考察。1994年,民革在纳雍县召开智力支边扶贫工作现场会,发挥民革的智力优势和信息优势,增加扶贫工作中的科技含量,将咨询论证和办实事结合在一起。
    民革中央通过民革党员中的农业专家为纳雍引进优良稻种、马铃薯、玉米新品种,均大面积示范成功,提高了当地的粮食产量和质量。民革中央经过多方奔走和呼吁,使纳雍县在1996年被列为全国农业综合开发试点县,为纳雍县的农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了提高农民科学技术水平,民革中央和农业部联系,将纳雍列为地区“绿色工程证书”试点县。
    1996年开始,民革中央帮助纳雍建立了农业科技中心,确定种、养科技示范户,使科技种、养得到普及。经过几年的努力,该县上上下下提高了对科技兴农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广大农民改变了传统落后思想,积极接受科技知识,使生产呈现新的气象。
    (三)利用资源优势,加快脱贫步伐。1992年,民革中央组织专家为纳雍县选定两个煤矿、一个硫铁矿矿址,完成勘探报告后,当年就在省里立项并争取到资金。民革中央还邀请中国地方煤矿公司领导赴纳雍考察,将纳雍列为全国第二批商品煤基地县,并帮助纳雍县建立了一个矿山救护队。1995年,纳雍县煤炭业上缴税收占县财政的1/3,成为县新兴的支柱产业。
    交通落后是制约纳雍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在民革中央领导人的呼吁下,交通部先后拨款1900万元修建纳雍全县唯一连接铁路的纳水公路,终于结束了纳雍全县没有柏油路的历史。近年来,民革中央还邀请民革企业家到纳雍投资兴办企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防病治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改变纳雍县缺医少药、人畜饮水困难等问题民革中央分别与国务院救灾办、卫生部防疫司、中国红十字会以及贵州省改水办取得联系,为当地人民进行伤寒疫苗接种、建立改水点和医药制剂中心。
    几年的努力,纳雍县的面貌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近几年,该县的财政收入以每年1000万元的速度增加。全县贫困人口从1985年的4526万人下降到1996年的1871万人,1996年农民人均收入比1985年增长了三倍。
    地方民革组织的扶贫工作也很有成效。到1996年,已有10余个省级组织建立了固定扶贫联系对象。如甘肃、宁夏、福建等省的民革组织,在自己的固定扶贫点上实行科技和教育兴农,取得显著成绩。民革北京市委的小尾寒羊饲养技术的推广已成为民革的重点项目。河北省民革、云南省民革组织推广小尾寒羊,也已形成规模。四川省委会与邓小平家乡广安建立了“民广合作”关系。还有一些民革组织则通过组织经常性的科技、医疗、文化三下乡、向希望工程献爱心等活动,为贫困地区做实事,受到农民的欢迎。
    从1992年到1997年,民革各级组织在智力扶贫过程中,共派出专家2300人次,深入贫困地区考察;提出扶贫项目550余项,已完成370余项;为贫困地区举办各类培训班500余次,培训人员23万人次;为贫困地区引进技术项目87项,引进资金5000万元。民革以自己的行动,为扶贫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993年2月,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联合召开的“全国智力支边扶贫经验交流暨先进表彰会”上,民革6个先进集体、13位先进个人在大会上受到表彰;1994年9月,在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民革又有两位同志获先进个人称号,受到国务院的嘉奖表彰。
    社会咨询服务工作也进一步活跃。民革中央先后召开了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研讨会、民革系统经济咨询机构联络网会议,推动了社会咨询服务工作的开展。目前,地方各级组织成立的咨询服务机构80多个,服务内容包括法律、经济、建筑、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等。1996年12月,民革中央在广西南宁召开了“民革全国企业家和经济咨询机构96研讨会”。会议明确要求从事经济工作的党员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的义利观,将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落实《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多作贡献。

 

 
    二、继续兴办和巩固各类学校,发展民办教育事业
    举办各类学校,为社会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劳动者,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扩大教育事业的规模,满足社会各界对就学、就业等方面的需要,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1990年,民革中央在杭州召开办学工作会议。民革把办学工作作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方面,坚定不移地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
    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各学校朝着提高教育质量、改善办学条件、适应社会需要的方向发展,逐步走向规范化,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办出各自的风格和特点。各类学校普遍由文化补习型转向职业技术培训型和学历教育型。不少学校还积极参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为中共和政府分忧,为下岗职工解困。通过举办培训班,为他们再就业创造条件。
    到1997年底,民革各级组织兴办的各类学校共209所,累计培养毕、结业生2069万人;其中不同层次的学历教育学校111所,可以实施高等教育的学校44所;专职教职工队伍达1758人;有42所学校自购或自建校舍共达15万平方米。办学十余年来,培养学生超过10万人的有浙江、四川、山东、江苏等省。
    民革广西区委会创办的邕江大学建校12年,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办学优势和特色,被国家教委批准为可颁发大专学历文凭的民办高校,也是国家有关部门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的三所民办学校之一。该校现有校园占地125亩,教学楼、宿舍楼等校舍面积3万平方米。
    1980年创建的杭州长征业余学校,通过艰苦奋斗,规模不断扩大,为城乡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培训了大批人才。1993年3月,在长征业余学校基础上,又创办了浙江长征财经进修学院。院、校累计毕、结业学生1837万人,仅财经类即达1757万人,被誉为乡镇企业财经管理人员培训基地。“长征”为浙江省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20多次受到中央、省、市的表彰。
    1996年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表彰大会上,邕江大学和长征财经进修学院分别荣获先进集体称号。此外,四川、上海、江苏、北京、内蒙古、大连等省、区、市民革组织所办的学校,成绩也十分突出。
    1997年9月,民革召开了全国办学工作研讨会,会议学习了国家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总结了办学经验,明确了民革办学的方向,指出要研究新形势下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律,要为国分忧,尽快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开展待业、转岗人员的培训;要继续发扬艰苦创业精神,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壮大自己。
 
    三、发挥宣传媒介作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多次强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进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纲要》之中。
    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决议》正确估量了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形势和主流,肯定了我国改革开放18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积极进展,也指出了存在的失误和严重不足,强调精神文明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明确指出加强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各方面的协作。民革作为参政党,对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民革发挥书画社、报社、出版社的宣传媒介作用,为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民革各级组织兴办的书画社近80个。10余年中,各地书画社共举办国内展览500多次,出国展览50余次;开展国内外交流活动千余次,捐赠作品达万幅以上。其中较为突出的有浙江省逸仙书画院、福建省逸仙艺苑、北京中山书画社等。各地书画社通过多种多样的交流活动,以书画广交朋友,弘扬中华文化,加强海外联系。
    民革中央主办的《团结报》,作为中国八个民主党派唯一一张向海内外公开发行的参政党报纸,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着重就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革和各兄弟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等方面进行宣传报道,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海内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1996年11月1日,民革中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团结报》创刊40周年纪念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为《团结报》题词:“办好团结报,促进大团结。”这对报社和民革全体同志都是极大的鼓舞。
    团结出版社是民革中央直属的文化出版单位。它以出版孙中山研究、辛亥革命史和民国史研究以及有关文史等社科类图书为主。在新的形势下,该社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坚持正确的出版方针,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全鉴》、《中国小百科全书》等一批高品位的图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10年来共出版图书1075种,其中《毛泽东和党外朋友们》、《邓小平论祖国统一》等多种图书在社会上获奖。
    围绕国家大事和重大历史事件,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爱国主义历来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是全国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也是民革一个源远流长的优良传统。民革就是由坚持孙中山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精神的原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所创建的民主党派。建国以后,又走过了从爱国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历史道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历来是民革思想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八大以来,这方面的工作有一显著特点,即围绕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件,通过组织系列活动,来深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1994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由中宣部拟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大大推进了民革对党员的爱国主义教育。《纲要》发表后,民革中央立即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组织按照《纲要》精神,结合民革实际,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进一步开展起来,把全体党员的爱国主义热情引导和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上来,引导和凝聚到为祖国统一、富强和繁荣作贡献上来。199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为纪念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民革中央专门发出通知,要求通过纪念活动,回顾这一波澜壮阔、英勇卓绝的民族革命战争的历史,教育党员深刻认识“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深刻认识只有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通过中国共产党倡导的国共两党的合作,通过以国共两党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国人民才能赢得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通知下达后,民革中央和各地组织都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并形成了系列。民革中央召开了由在京中央常委、监委会副主席、秘书长、抗战烈士子女等参加的纪念座谈会,中央机关合唱团参加了中共中央统战部举办的“胜利之声”歌唱大会,还在中国历史博物馆举办了纪念书画展。《团结报》推出了纪念抗战胜利50周年专版,并配发了《历史的昭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的评论员文章。团结出版社出版了《中国抗战大写真》系列丛书。9月3日,首都各界举行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大会。李沛瑶代表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大会上发言。发言回顾了各民主党派在抗日战争中同中国共产党建立的亲密友谊和合作关系,强调要牢记抗日战争的历史昭示,珍惜来之不易的胜利成果,以史为鉴,居安思危,保持清醒的警惕。要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地沿着邓小平指引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1997年7月1日,我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何鲁丽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中英香港政权交接仪式。香港回归祖国,标志着中国人民彻底洗刷了20世纪中叶以来100多年的民族耻辱,标志着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引下祖国统一大业迈出重要一步。这一重大事件包含着十分丰富、深刻的历史内容和现实意义。为此,民革中央要求各地组织充分利用这一大好时机,广泛开展以迎回归、庆回归为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民革中央并举办了一系列庆祝活动,包括座谈会、报告会、歌咏比赛、书画笔会等,中央机关干部举办了庆回归香港知识竞赛,团结报和联络部举办了“百年沧桑话香港”团结杯征文活动。同时,各地组织也都举办了内容丰富的庆回归活动,如福建省委会举行了“庆回归,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等近十个项目组成的系列活动,效果显著。通过上述规模较大的系列活动,不但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党员的爱国主义热情,从而更加坚定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的信心和决心;而且在社会上也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贡献了力量。

第五节 促进祖国统一工作的新发展
 
    一、为促进两岸交流而努力
    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伟目标,国内改革开放的步伐更为加快,中国社会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等各方面发生深刻的变化,也为两岸关系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两岸关系出现变化。两岸经济合作与各项交流交往在不断扩大,以台商赴大陆投资和间接贸易为主要内容的两岸经贸交往与合作得到进一步发展,科技、文化、学术、体育交流日益扩大。
    90年代,是中国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发展海峡两岸关系和实现国家统一的关键时期。尽管国际风云变幻,前进的道路上存在许多艰难险阻,但从总体看,两岸关系是朝着有利于祖国和平统一的方向前进。1992年2月,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开始事务性商谈。1993年4月举行了著名的“汪辜会谈”,标志着两岸关系迈出历史性的重要一步。
    (一)推进涉台参政议政,拓展祖统工作新领域。民革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抓住海峡两岸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从实际出发,开展涉台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先后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交了近10项建议和专题调研报告,内容涉及加强对台湾和海外的宣传、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做好台胞接待、发展两岸经贸关系等领域。
    1993年2月,民革中央针对台湾岛内外掀起的要求尽快实现两岸直航的热潮,提出了《关于两岸空中直航问题的建议》。
    1994年3月,为扩大海外影响,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民革中央在全国政协大会上提出了《关于打捞、修复和陈列中山舰》的提案。同年,围绕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民革中央派出调研组,会同民革天津、福建和深圳等省市委员会开展大规模的调研活动,向中共中央统战部提出了《进一步发展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几点建议》的专题调查报告。
    1995年在全国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民革中央提交了《关于加强两岸税务协作,完善对台资企业税收的建议》和《关于保护台商合法权益的几项建议》的提案,就新税法的出台对台资企业的影响和制定《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细则》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996年在多次出访和联合调研的基础上,民革中央向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加强对海外侨胞宣传工作的建议》和《加大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力度,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调查报告。
    (二)发挥优势,推动两岸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80年代后期,两岸开始实现民间双向探亲,随后两岸各方面的交流迅速展开。进入90年代,两岸在通邮、通讯、通航方面都有一定进展;两岸经贸协调研讨活动也日趋活跃。两岸人员往来无论在人数或层次上都有所突破。两岸交流逐步从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各个领域的知名人士间的交往增多。
    针对台湾岛内局势和两岸关系的重大变化,民革中央于1993年召开对台工作座谈会,1996年召开促进祖国统一工作研讨会,分析和认识祖国统一工作的新形势,起到统一思想、开拓思路的作用。
    民革根据形势的变化,抓住有利时机,将祖统工作和促进现代化建设结合起来,开展“三引进”工作,为到大陆投资的“三胞”牵线搭桥,协助引进资金、技术,支援祖国的经济建设。
    民革各级组织通过开展经贸、文化、科技、体育等方面的活动以及利用同乡会、校友会等方式扩大了与“三胞”的交流交往,通过广交朋友沟通情感,增进共识和友谊,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大政方针,团结和争取更多人士共同为祖国统一大业出力。

 

 
    二、著述撰文,宣传“一国两制”
    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强大思想武器。民革十分重视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通过撰写文章、著书立说、发表广播讲话、举办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表明对祖国统一的鲜明态度和殷切愿望,反对和批判分裂祖国的言行,为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积极贡献力量。有些文章被海外报刊转载,产生了广泛影响。在这方面,民革中央领导人起了带头作用。
    1991年11月15日,朱学范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坚决反对“台独”,维护祖国统一》的文章,表明自己坚决反对“台独”的严正立场。
    1993年8月,中国政府发表《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白皮书,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台湾问题的由来及现状。白皮书以翔实的史实,论证了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再次阐明了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大政方针和原则立场。它对形形色色的“台独”谬论是一个有力的批驳,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为响应白皮书的发表,民革中央领导人多次发表文章和谈话,表示坚决拥护和支持我国政府的正确主张。
    1995年,在首都各界举行的“纪念《马关条约》签订100周年暨台湾回归祖国50周年”座谈会上,民革中央领导人作了《台湾回归祖国的历史意义》的发言,表达了民革对祖国统一的热切愿望。
    李登辉访美事件发生后,民革中央多次召开座谈会,严厉抨击李登辉背叛民族大义,明目张胆地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分裂行径。1996年6月29日,民革中央领导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了题为《李登辉依仗外力分裂祖国,必将成为千古罪人》的发言,表明了维护祖国统一的鲜明态度。
    1995年3月,民革中央选编出版了《邓小平论祖国统一》一书。该书的出版,对于深入学习和领会邓小平同志关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思想精髓,做好促进祖国统一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为了深入系统地批判“台独”思想,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科学理论,民革中央组织力量撰写了《论“台独”》和《再论“台独”》两本专著,分别由贾亦斌和彭清源担任主编,先后于1993年和1996年出版发行,在海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论“台独”》一书对“台独”的产生及发展过程、组织派系和活动特点等作了详细阐述;对“台独”的主要论点作了分析、批判。
    《再论“台独”》着重揭露李登辉“假统真独”的面目,批驳其所谓“阶段性两个中国”、“台湾生命共同体”等谬论,重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现实可行性和重要意义。
 
    三、“走出去,请进来”,广交朋友
    民革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台胞和海外华人的联系,主动做工作,广交朋友,促进友谊,增进共识,取得好的效果。1994年以来,贾亦斌、彭清源、李赣骝、童傅、程誌青等先后率团访美,与旅美侨界人士进行广泛深入的接触,结交了许多新朋友。由民革中央领导人率团出访,开展海外联谊工作,这在民革历史上尚属首次,是“祖统”工作的突破,达到了“广交朋友、宣传政策、消除隔阂、增进共识”的目的。
    除了“走出去”,还“请进来”。民革中央多次邀请海外侨界重要人士回国访问。1992年以来,民革中央接待了数批前来祖国大陆访问的台湾文化界人士,双方进行了友好的交谈,就两岸统一问题交换意见,增进了了解,建立了友谊。1994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5周年。民革中央邀请了一批旅美人士和美籍华人到京参加纪念活动。伟大祖国日新月异的面貌给客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995年8月5日,民革中央举办了《中华心——胡秋原政治文艺哲学文选》首发式暨胡秋原学术思想研讨会,以促进两岸学术文化交流。
    1996年6月,民革中央领导人邀请美国华侨界知名人士前来北京访问,向客人们介绍了民革的历史、参政党的地位和作用,并就台湾问题与客人们交换了看法,希望海外华人、华侨为祖国的经济振兴和统一大业多做贡献。
    民革以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和不断进步的精神作为联系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纽带,通过邀请海外侨胞参加有关孙中山先生的各种纪念活动和研讨会、座谈会,缅怀孙中山先生的丰功伟绩,弘扬孙中山先生的精神,增进共识,促进友谊,共同为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不少地方组织的领导干部和民革党员,利用在台、港、澳和海外的关系,以个人名义邀请那里的亲友回乡观光、访问,以多种形式开展联谊活动,团结一切力量共同致力于祖国统一大业。
 
    四、学习江泽民讲话,加强对台工作
    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发表了题为《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提出了解决台湾问题的八项主张。讲话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关于解决台湾问题基本思想的运用和发展,表明了在新形势下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和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正式谈判的具体步骤和构想,同时还就两岸高层互访等若干问题提出了许多新的主张与建议。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为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实现和平统一所采取的又一重大步骤,是指导对台工作的纲领性文献。
    讲话发表后,引起了海内外强烈反响。民革中央及时召开了座谈会,学习江泽民的重要讲话。李沛瑶等民革中央领导人先后发言,他们指出,江泽民的讲话对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讲话既有鲜明的原则性和针对性,又有高度的灵活性与务实性,对我们做好对台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2月28日,民革召开八届九次中常会,再次学习了江泽民的讲话。会议号召民革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一定要深刻领会江泽民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对台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把对台工作搞得更有成效,为促进祖国统一作出新的贡献。
    为了深刻领会和贯彻江泽民讲话精神,民革中央向全党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江主席讲话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做好对台工作,为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在江泽民主席讲话精神的指导下,民革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工作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起来。1997年7月1日,我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湔雪了百年耻辱,振奋了民族精神。香港的顺利回归,是邓小平“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成功实践。它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和光明的前景,是促进海峡两岸和平统一的巨大动力。香港的回归,标志着我国人民在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香港的顺利回归祖国,极大地激发了民革全体党员的爱国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民革九大向全党发出号召,要进一步发挥民革的优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为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而进行不懈的努力。

第六节 加强参政党的自身建设
 
    一、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确立参政党地位以后,民革按参政党要求,努力建立和健全参政党的机制,对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革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和发挥参政党作用,作为本党的双重任务。民革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自身建设问题,并作出按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的一系列决定。
    思想建设是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民革把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文选》作为思想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全党反复强调要努力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这一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一切工作。
    1993年《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出版发行,民革向全党发出通知,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并结合学习第一卷、第二卷,全面系统地研读原著,了解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掌握其精神实质,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达到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增强信心、鼓舞干劲的目的。
    1993年底民革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研讨会、八届二中全会,再次强调全党必须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使民革工作能够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胜利前进。
    1994年9月11日,民革召开八届七次中常会,会议主题就是研讨民革自身建设问题。会议要求把学习《邓小平文选》坚持下去,常抓不懈,并推向深入。会议还通过了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通知。
    通过学习,党员思想认识有了提高,增强了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自觉性,提高了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积极性,精神面貌出现了新气象。
    1995年,民革中央在北京召开“学习《邓小平文选》,推进民革工作经验交流会”,对几年来各级组织用邓小平理论指导工作所取得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和交流。这次会议共交流论文100余篇,反映了党员的学习成果,促进了学习的进一步深入。各地方组织也先后组织召开了学习《邓小平文选》的研讨会或经验交流会,取得积极效果。
    民革始终强调对于参政党的党员,首先要求的是合格的和良好的政治素质,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作为基础性的工作常抓不懈。江泽民1996年6月在与民主党派领导人座谈时强调,民主党派领导干部也要讲政治。民革中央对江泽民这次讲话组织了学习,并向全党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和领会。

 

    1996年10月,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11月,民革召开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将学习邓小平理论同学习贯彻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增强参政党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
 
    二、注重质量,加强组织建设
    1993年,民革在北戴河召开全党组织工作会议。会议指出,组织建设是履行参政党职能的根本保证。民革要依照本党章程,结合实际,在保证民革特点的基础上,处理好重点发展对象与一般发展对象的关系。组织发展的基本方针仍然是巩固和发展相结合。
    民革在注重质量的前提下有计划地稳步发展组织,吸收了一批政治素质好、知识层次高的年轻党员,其中不少人有一定代表性。到1997年底,党员总数为53000余人,平均年龄55岁,其中有高级职称者1万人,占总数的175%;有中级职称者2万余人,占总数的395%。知识层次和年龄结构进一步改善。
    基层组织建设是民革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党的整体工作的好坏。1993年民革制定了《民革支部工作条例》,各级组织更加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对相当一部分基层组织进行了调整或改选,选拔了一批政治素质好、热心民革工作、有一定能力的中青年骨干,充实支部委员会,增强了支部委员会的核心作用。
    1994年11月,民革中央召开了全国性的基层组织工作经验交流会,这在1978年民革恢复活动以来还是第一次。会议开得很成功,许多支部介绍了经验。会议深入探讨了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工作的途径和方法,进一步推动了基层组织的发展,为提高民革作为参政党的整体素质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至1996年,新成立地市级组织5个,筹备机构15个,基层组织增加到2378个,民革组织的分布和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
    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为1997年顺利换届打下了良好基础。
    1994年9月,民革八届七次中常会强调指出,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各级组织都要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尽快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团结协作,发挥班子每位成员的作用,努力实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会议要求,从跨世纪的发展着眼,从民革的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着眼,切实抓紧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后备干部的人选,必须按照德才兼备原则,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对后备干部的培养,要采取多种方式,有计划地进行,要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不断充实,并在考察培养中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继1990年民革中央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之后,1995年3月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各级组织加快了这项工作的步伐,到1996年底,各省级组织都提出了后备干部队伍名单。
    为做好1997年换届组织上的准备,从1995年开始,民革中央领导人分别带队,先后对27个省级组织的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状况进行了调查。这次调查活动规模之大是前所未有的。
    调查结果表明,自1992年换届以来,各地方组织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得到改善,领导力量有所加强,为培养后备干部队伍做了大量工作。一大批年轻的、素质较好的干部充实到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之中,增加了组织的活力。
    1996年4月,民革中央在杭州召开换届工作会议,对1997年省级组织的换届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有关的方针、原则和要求。
    会议指出,1997年换届正处于世纪之交,关系到把一个什么样的民革带进21世纪。通过换届,要保证新一届领导机构能继承民革的优良传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带领全体党员在实现跨世纪奋斗目标中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
    1997年,民革省级组织的换届工作进行得十分平稳顺利。这次换届,新老交替的幅度较大。从30个省级组织的常务委员会来看,常委人数共467人,其中新进的191人,占总数的409%,比上一届多21个百分点;常委平均年龄542岁,比上一届降低42岁;常委中有大专以上学历的439人,占总数的94%,比上一届高65个百分点;常委中有高级职称的335人,占总数的717%,比上一届高148个百分点。这些数据说明,民革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方面,有了明显进步。
 
    三、机关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1992年开始,民革把加强机关建设当作提高参政党工作水平的关键环节。按照民主党派《关于加强中央机关建设座谈会纪要》的精神,民革结合实际,搞好机关建设,主要是加强干部教育,健全规章制度,严肃机关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各工作机构逐步实行定员定额和岗位责任制。
    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机关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民革各级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机关干部进行了资格考核考试,从实行公务员制度入手,在学习有关文件、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定机构、定人员、定职能,明确每个干部的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干部加强了德、能、勤、绩的考核,朝着建立团结、协调、稳定、高效、灵活运转的机关工作机制努力,机关干部人事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合理、规范的轨道。
    同年8月,民革在内蒙古召开全国秘书长工作研讨会。会议从思想建设、机构设置、岗位职责,提高干部素质,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对机关建设提出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要求,对如何做好秘书长的工作进行了讨论,进一步推动机关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道路。许多组织开展了创建文明机关的活动,取得一定效果。
 
    四、为建立健全参政党机制而努力
    建立健全参政党机制是民革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1994年6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在南京召开了全国民主党派工作座谈会,就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和发挥参政党作用问题,提出了建立参政党的五种机制,即反映社会政治信息的机制;联系、团结和自我教育的机制;发挥参政议政群体优势的机制;发现和培养人才的机制;民主党派机关工作机制。这次会议的精神,对加强民主党派的工作,建立健全参政党机制,起到了促进和指导作用。
    民革八大以来,在建立参政党机制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尤其在建立参政议政群体优势机制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这就是:把中央和地方组织的资源、力量联合起来,使参政议政活动建立在集中党员集体智慧,形成群体力量的基础上。此外,在及时、准确反映党员、群众对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看法、意见和建议;团结党员和所联系的群众,代表和反映他们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协助政府做好工作,加强自我教育;形成科学、规范的组织发展和培养后备干部队伍的程序和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对机关干部抓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参照执行,加强机关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素质,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走上科学、合理、规范的轨道等方面,民革都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建立完善的参政党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紧密配合,作出艰苦的努力。因而对民革来说,这仍然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
    1996年2月,民革中央主席李沛瑶不幸在北京寓所去世。同年11月,民革八届五中全会选举何鲁丽为中央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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