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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革党员林鉴永被授予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2022/10/26 来源:

  近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表彰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浙江民革党员林鉴永被授予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林鉴永(右)在接待群众。(资料图)

  作为司法行政系统18年老兵,林鉴永主要从事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维权、纠纷化解、行政复议等工作,坚守在为弱者撑腰、为惑者解忧、为屈者伸张正义的窗口前沿。他恪守“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做”的服务理念,创设“问法说事””“法律流动岗”“法律专家门诊”等全国特色品牌,在全国率先开展法律援助全市一体化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承诺制,构建法律援助与社会救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直通车机制,让更多的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时都能随时随地“找个说法”。

  近年来,他办理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12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开展“法律流动岗”300余场次,开设“法律专家门诊”100余场,组织编撰“复议面对面”“我的法援故事”700余期。曾在半年内入村28次,成功化解长达4年半的停尸积案。研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十八法》,构筑“一疏、二堵、三防”复议监督体系,实现行政复议案件零败诉。他秉持群众诉求无小事的原则,将群众当作亲人的工作信条,用情与理诠释法的真谛,成了群众众口相传的“好人”。

  8月4日,民革浙江省委会召开浙江民革骄傲人物先进事迹宣传会。在会上,时任浙江省司法厅厅长陈伟、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徐铭恩为林鉴永颁奖。

  林鉴永曾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浙江省民革骄傲人物”、“浙江省最美公务员”、“浙江省十大最美司法行政人”、浙江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台州市实干论英雄先进个人”。在他的引领下,其团队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现金集体”、“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首批“省级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省行政复议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近期,林鉴永已经履新转岗到民革台州市委会机关工作。

编辑:陈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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